九州体育(中国)官方网站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适用2019、2020级)

发布时间: 2021-10-29     浏览次数: 523

九州体育(中国)官方网站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研究生综合成绩测评是奖学金评审的重要依据。根据《贵州大学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九州体育(中国)官方网站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 《细则》适用于正式注册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第二章 总成绩测评分数

第三条 总成绩由思想政治分、课程综合成绩和科研分组成,权重及计算方法如下:

        0.1A+0.7B+0.2C 研一

总分=   0.1A+0.2B+0.7C 研二(有课程成绩)

        0.1A+0.9C      研二(无课程成绩)

 

式中:A为思想政治分,B为课程综合成绩,C为科研分,均按百分制计分。

 

   第三章 思想政治测评分数

第四条 思想政治成绩分为两个部分:

思想政治成绩=思政政治评分×50%+社会活动评分×50%

第五条 其中思想政治评分包括三个部分,即思想政治分A100%=导师评分A140%+管理人员评分A230%+学生互评分A330%

    第六条 思想政治评分主要参考参评同学以下方面的表现进行打分: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和集体荣誉感;

3.自觉遵守校纪校规,自觉遵守实验室的规定和安全规范,自觉遵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要求。自觉维护社会公德,在公共场所举止文明得体;

4.学风端正,学习目的明确,有科学的思想方法和严谨的治学精神。谦虚好学,刻苦认真,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考风良好,考试不舞弊;

5.遵守宿舍管理规定,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宿舍卫生情况良好;

    6.积极参加校、院及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

7.关心他人,尊敬老师,团结同学。积极参加社会活动、集体活动、各类志愿活动或向学校及有关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七条 社会活动评分由担任社会职务、社会活动获奖(贡献)和社会出勤情况三部分组成,各部分具体评分标准见下表。

社会活动评分=社会职务×30%+社会获奖×40%+活动出勤×30%(这里所致社会活动获奖是指与学生所学专业无关的社会活动或比赛)

 

 

1  担任社会职务计分标准

         评价

担任职务

优秀

良好

合格

评价单位

校级

50

30

10

研究生工作部

院级

40

20

8

培养单位

班级

30

10

5

班级

注:“担任职务栏”以最高级别计,不重复计分。院党(团)支部书记和副书记按班级社会职务计分,副书记加分为书记加分的(50%

 

2  社会活动获奖的计分标准(单位:分/项)

           等次

获奖级别

一等奖(团体70%/人)

二等奖(团体70%/人)

三等奖(团体70%/人)

优秀奖(团体70%/人)

国家级

100

80

60

30

省部级

60

40

20

10

地市级

40

20

10

5

校级

20

10

5

2

院级

18

8

3

1

注:根据研究生在获奖证书中的排名情况,排名每递减一位相应减去5分,以此类推,获奖分值可累加。社会活动获奖是指在国家、省地市和学校举行的学生评优评奖以及各种学术、科技和文化体育活动中,代表学校或培养单位参加所获得奖励。校级三好、学生干部按一等奖加。

军训优秀按校级优秀+2分。

团体活动组织者按原分值计,参与者比组织者低一个档次计分。

3  社会活动出勤计分标准

出勤率

100%

80%-99%

60%-79%

50%-59%

30%-49%

10%-29%

评分

50

40

30

20

10

5

注:根据研究生平时参加校、院级集体活动的出勤情况进行评分。

 

第四章  有下列情形的酌情扣分

第八条  有下列情行的酌情扣分(此条扣分项从总分里面扣)

1.不遵守教学秩序多次违反课堂纪律(如迟到、早退、旷课、影响教学等)扣1-5分;

2.受学院通报批评者一次扣2分,受学校通报批评者一次扣4分;

3.学校、学院组织且要求必须参加的活动,无故不参加的,每次扣1-5分;

4.在学校或学院组织的寝室检查中,不配合或抵触的一次扣2分,造成不良影响的一次扣5分。检查中,不合格寝室的成员均扣1分,受通报批评的寝室,其成员一次扣2分。

5.在突发、偶发和公共事件处理过程中,不听从组织安排,造成不良影响的一次扣6分;

6.通过网络、微博、微信等渠道发布不实信息,给学校声誉造成影响的扣10分;

7.其他学院经公示无异议,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备案的扣分项目。

因同一事由(件)被扣分者,以最高项记,不同事由(件)造成的扣分要累加。

 

 第五章 课程综合测评分数

    第九条 课程考核由研究生培养方案中学位课和非学位课程成绩组成,权重及计算方法如下:

其中,B为课程考核分数,为学位课(含必修课)成绩,为对应的课程学分,为非学位课成绩,为对应的课程学分。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第六章 科研(学术)成果认定标准

    第十条  科研(学术)成果的认定要求:

    1.所有成果第一完成单位须为贵州大学,参评者必须为第一作者。

    2.成果须是在读研期间完成;

    3.所有成果在各类奖学金评定中不能重复使用。

    第十一条  SCI文章分区认定依据以加盖贵州大学图书馆公章的检索报告为准。

    第十二条  中文核心的判定依据为中国知网(CNKI)“期刊大全” 中“核心期刊导航”为准,增刊不列入核心期刊。

第十三条  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外研社杯”全国英语演讲大赛、全国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研究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茶艺大赛、全国茶叶加工职业技能竞赛、全国茶艺职业技能竞赛等,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竞赛获奖,视为国家级奖项,其对应的省级(地区)竞赛、人力资源部、人社厅组织的与学生专业相关的比赛视为省部级。

 

4  科研获奖的计分标准(单位:分/项)

       等次

获奖级别

特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优秀奖

国家级

55

50

30

20

5

省部级

35

30

20

10

3

市校级

20

15

10

5

0

注:团体、个人一样

 

第十四条  科研成绩=科研奖励×15%+学术论文×50%+专利×15%+科研项目×20%

具体标准如下表5、表6、表7、表8、表9

 

5  九州体育(中国)官方网站学术论文计分标准

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积分标准

序号

论文类别

积分标准

1

SCIENCE》、《NATURE》论文

8000

2

CELL》论文

7000

3

SCIENCE》、《NATURE

子刊物(研究性刊物)论文

1000

4

SCI期刊论文

1区论文

400

2区论文

200

3区论文

100

4区及其他论文

60

5

EI收录期刊论文、一级学报(等同)

40

6

SCD收录的中文核心期刊论文

30

7

ESI热点论文

400

8

ESI高被引论文

200

9

一般期刊(含CSCD、正式出版的论文集)

10

注:英文期刊收录可计分、中文期刊见刊可计分。

 

 

6  茶学院获得专利计分标准

知识产权奖励标准

序号

奖项类别

积分标准

1

授权美日欧发明专利

300

2

中国或其他国家(地区)

授权发明专利

60

3

实用新型专利

20

4

外观设计专利

10

5

转让的发明专利

60

6

转让的实用新型专利

30

7

转让的外观设计专利

20

8

国家审定的动植物新品种

400

9

经相关部门认定的新矿种

400

注:知识产权奖励应扣除学校资助的相关费用,转让的知识产权需由发明人自行转让且收益必须大于成本,并经过国家专利局备案认可的才予以奖励。

 

7  研究生主持(参与)研究科研项目计分标准

技术标准类奖励标准

科研项目级别

主持

参与

国家级

200

100

省部级

80

40

市校级

30

15

注:以项目合同书(任务书)为准,老师主持的项目不计,参与项目每人不能超过两项。

 

贵州大学作为唯一或第一作者单位的学术专著(不含编写的教材类著作和论文集)。外文科技专著要有国际书号,并提供互联网网上查询信息。由学校出版基金资助过的学术著作不计入积分。

8 著作计分标准

科技著作积分标准

序号

出版社类别

著作

编著

1

国外出版社

1000

500

2

科学出版社

800

400

3

全国百佳出版社

400

200

4

其他出版社

200

100

起草制定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规范和规程获批准,以及部委批准的行业标准规范和规程,对贵州大学排名第一的进行积分。

9 著作计分标准

技术标准类奖励标准

序号

奖项类别

积分标准

1

国际标准

800

2

国家标准、规范、规程

500

3

部委批准的行业标准、规范、规程

300

第六章   

十五条 根据上述计分项目,公示无异议后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管理处)、研究生院备案。

第十六条 百分制成绩转化公式:

成绩=(参评成绩/参评成绩最大值)*100% 

第七章   

第十六条 本细则由九州体育(中国)官方网站(教学科研科)负责解释。


 

九州体育(中国)官方网站硕士研究生特等奖学金

申报条件

根据《贵州大学2018-2019学年硕士研究生特等奖学金申报条件》及学校学科发展和研究生教育改革需求,鼓励和引导我校研究生发表更高水平学术论文。贵州大学硕士研究生特等奖学金除了满足学业奖学金的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方能申报:

一、科研论文类

(一)发表论文要求

自然科学类研究生需至少有一篇与本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发表在SCIEI源刊、一级学报等类型的期刊上。

(二)期刊类型认定

1.中文期刊类型认定方法

请参评研究生自行打印本人论文在“中国知网”上的期刊信息,以加盖贵州大学图书馆公章的检索报告为依据交学院教学科研科,教学科研科将研究生所报材料整理汇总报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预审。

2.外文期刊类型认定方法

请参评研究生自行在校图书馆电子资源库“Ei Compendex工程索引”或“Web of ScienceSCIE)数据库”中,检索出本次评定所用文章,明确标识研究生本人为第一作者(如为唯一通讯作者则第一作者应为该生导师)且贵州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共同通讯作者、共同第一作者等类型文章不可参加评定),打印出来后以加盖贵州大学图书馆公章的检索报告为依据交学院教学科研科,教学科研科将研究生所报材料整理汇总报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预审

(三)期刊时间认定

所发表的期刊以正式出版的时间为准,既能在中国知网、Ei Compendex工程索引、“Web of ScienceSCIE)数据库等指定的网站检索到,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出版。若有纸质期刊,网络发表时间和纸质期刊出版时间均须在规定时间范围内。

二、学科竞赛类

在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外研社杯”全国英语演讲大赛、全国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研究生电子设计竞赛等,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竞赛获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本人提供获奖证书原件、交复印件到教学科研科审核。

三、突出贡献类

利用所学的专业知识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其成果实施或技术应用对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推动作用明显,取得突出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并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本人提供表彰证书(文件)原件、交复印件到教学科研科审核。

 

 

 

 


 

九州体育(中国)官方网站研究生单项奖学金

评定细则

 

一、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1.主题宣讲

以较高的道德标准要求自己,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开展主题鲜明、联系实际的宣讲活动,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以开展宣讲的宣传报道原件或网络媒体完整截图为支撑材料。按照宣讲的影响程度加分标准如下:

主题宣讲级别

分值/

国家级

40

省部级

30

校级

20

院级

10

 






注:以上同一项活动,按主题宣讲最高级别加分,不累计加分。

 2.发表文章

加强理论学习,研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并在各大报刊、网络媒介发表宣扬正能量的文章。以纸质报刊原件和网络媒体完整截图为支撑材料。按照报刊、网络媒介的影响力加分标准如下:

报刊、网络媒介影响力

分值/

国家级

40

省部级

30

校级

20

院级

10

 







注:以上同一项活动,按发表文章影响力最大的媒介加分,不累计加分。

3.参加活动

积极参与立足新时代,践行新思想活动,特别是参加学习习近平201159日在我校中国文化书院讲话的相关活动。在活动中承担相关任务,为学校及学院带来良好社会评价。参加同一活动负责相关任务并在活动中获得荣誉,按最高项加分,不累计加分(校级、院级活动加分必须是在贵研新声或贵大官网上进行过新闻媒体宣传,具有相关支撑材料)。根据参加活动的级别加分标准如下:

  等次

获奖级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优秀奖

国家级

50

40

30

20

省部级

40

30

20

10

校级

30

20

10

5

院级

15

10

5

3

注:以上同一项活动,按最高项加分,不累计加分。

4.突出事迹

模范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等方面有突出事迹,在研究生群体中有较高认可度的。突出事迹的支撑材料为报道材料、奖励证书证明等。按突出事件社会影响力加分标准如下:

突出事迹影响力

分值/

国家级

40

省部级

30

校级

20

院级

10

注:以上同一项活动,按最高项加分,不累计加分。

二、服务贵州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1.志愿服务

参评学年度参加过重大活动的志愿者工作,并获得服务单位的表彰,或者组织校级及以上层面志愿者活动并在其中担任主要负责人。如在贵州各地区开展的教育、文化、科技、扶贫及青年工作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志愿服务活动的支持材料为服务单位的奖励证书、相关报道材料等。按照志愿服务的影响力加分标准如下:

志愿服务影响力

分值/

国家级

40

省部级

30

校级

20

院级

10

注:以上同一项活动,按志愿服务影响力最大的加分,不累计加分。

2.地方贡献

1)自然科学类

地方贡献=基层技术服务分值+技术成果推广分值+技术改进分值

地方贡献按照基层技术服务、技术成果推广及技术改进三个部分进行参评,评价标准应结合实际各个部分所产生的实际效益。申请者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技术改进应提供相应公司的证明,基层技术服务和技术成果推广应提供当地政府或学校证明。地方贡献各部分的分值见如下:

参评部分

分值/

基层技术服务

30

技术成果推广

30

技术改进

40

2)人文科学类

地方贡献=基层发展情况研究+提出的具体发展措施+措施的实施推广

地方贡献按照基层发展情况研究、提出的具体发展措施、措施的实施推广三个部分进行参评,评价标准应结合实际各个部分所产生的实际影响。申请者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基层发展情况研究应有相关的研究报告或论文证明,提出的具体发展措施、措施的实施推广应提供当地政府或相关部门的证明。地方贡献各部分的分值见如下:

参评部分

分值/

基层发展情况研究

30

提出的具体发展措施

30

措施的实施推广

40

三、科技创新和科学研究

1.创新创业竞赛

创新创业竞赛是指学生参加的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等。创新创业竞赛的支撑材料为获奖证书。根据获奖级别加分标准如下:

 等次

获奖级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优秀奖

国家级

50

40

30

20

省部级

40

30

20

10

校级

30

20

10

5

院级

15

10

5

3

注:获奖第一署名单位须为贵州大学,以团体获奖非负责人须扣除5分。

2.        创业

创业分值 = 实际效益分值 + 提供就业岗位数分值 + 注册资本分值

创业部分按照创业公司的实际效益、提供就业岗位数和注册资本三个部分进行参评,各参评部分各占比重分别为40%40%20%。计算方式为以参加申请对象中的最大值缩放到100进行百分比计算。如有3个申请对象,其注册资本分别为A:20万、B:15万和C:10万,则计算方法为:

A: 200000/2000=100100×20%=20

B: 150000/2000=7575×20%=15

C: 100000/2000=5050×20%=10

公司实际效益和提供就业岗位数也按照同样的方法进行计算,分别得出公司实际效益和提供就业岗位数的分值,最终将各部分进行相加得到创业部分的分值。

四、社会工作和社会活动

主要奖励管理能力较强、投入时间多,在社会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研究生干部。社会工作和社会活动成绩由担任社会职务和参加社会活动获奖两部分组成,各部分具体评价标准如下:

1.社会职务

热心社会工作,在评选年度内担任研究生干部,积极完成交给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组织能力,工作成绩突出;在同学中有群众基础和较高威信,并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工作勤恳有实效。根据担任职务级别加分标准如下:

   评价

担任职务

优秀

良好

合格

评价单位

校级

50

30

15

研究生工作部

院级

30

15

8

培养单位

班级

20

10

5

班级







注:“担任职务栏”以最高级别计,不重复计分;优秀比例不超过30%

2.活动获奖

积极组织研究生参加健康有益的各类活动,收到较好效果并获得奖项;带头参加由学校、学院或班级等组织的各项活动并获得奖项;组织校级及以上层面活动,活动中积极主动,有良好表现并在其中担任主要负责人者。按照活动级别加分标准如下:

 等次

获奖级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优秀奖

国家级

50

40

30

20

省部级

40

30

20

10

校级

30

20

10

5

院级

15

10

5

3

组织活动的级别按照承办单位级别鉴定,若组织校级及以上层面活动影响范围大,获得更高级别刊物报道,按相应更高级别奖项加分。

同一活动获得多个奖项的,按最高奖项加分;不同活动奖项分数可累加。以团体获奖非负责人须扣除5分。

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等以贵州大学名义颁发的奖项按校级一等奖加分;校级研究生组织先进个人、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助管等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共青团贵州大学委员会等校级职能部门颁发的奖项按校级二等奖加分;优秀工作者等以校级研究生组织颁发的奖项按照校级三等奖加分。各培养单位参照此标准来制定相应的院级标准。

五、其它

除上述所例条件以外的其他情况,经校评优评奖委员会议讨论决定。